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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参加商情乡谊温暖港澳游的通知


各位会员:

为进一步提升我会服务会员水平,开阔眼界,扩大视野;加强会员间沟通交流,增强商会凝聚力,经商会第三届二次会长办公会议研究,经与北京市写作学会(该学会与港澳两地中旅签有协议)合作,确定2013年4月至12月,推荐本会在册人员,参加商情乡谊温暖港澳游活动,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推荐活动时间
2013年4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游程4天3夜,天天发团,到达对接口岸,专人接待。

二、推荐活动组织
此次活动主要由北京市写作学会为主负责组织。

主要任务:
1、负责与参加港澳游人员签订协议;
2、负责与合作单位港澳中旅对接协调;
3、负责游客在港澳4天3夜期间的具体活动执行;
4、配合协调旅游中出现的问题;
5、维护旅游人员正当的合法权益。

我会配合如下工作:
1、主要负责向会员宣传推荐此次港澳游;
2、及时反映旅游中出现的问题;
3、配合维护旅游人员合法权益。

三、推荐参加人员
1、商会全体会员及家属,会员企业全体在册员工;
2、商会名誉会长、高级顾问、专委会、特邀会员及家属;
3、商会党总支全体党员及家属;
4、杭州团工委骨干成员及家属。

四、推荐组织模式
总的原则:自愿参加,自择时间,费用(规定自费)自理,形式多样,灵活组团。主要有:
1、会员企业统一组团,分批前往;
2、自由组团;
3、商会运营部,党团组织,分支机构分别牵头组团;
4.个人自行前往。

五、推荐活动注意事项
1、个人请自行办理港澳通行证。必须备齐有效证件后方可向北京市写作学会填报《商情乡谊港澳游报名表》;
2.按合作方规定: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国公民入境后,4天3夜港澳游吃,住,行,游均免费外,另外个人一次性须交纳导游费,口岸费,送关费。年龄在28—58岁之间,交纳500元。不到或超过该年龄段的需补差价300元。
3、无论何种组团模式,游客均须遵规守纪,文明旅游。
4、游客均要自费前往深圳对接进境口岸和澳门出境散团后返回出发地的一切费用;
进境口岸:深圳皇岗口岸,当日9:15前,专人接待,天天发团;
出境散团:珠海酒店。
5、旅游途中,如发生强行购物,不按北京市写作学会和合作方协议的行为,可向该学会组委会办公室报告;
6、会员企业单位自行组团,可安排专人负责报名批次对接协调等工作。
7、游客均须自费按提前预约的规定时间抵达深圳皇岗口岸,境外旅行途中不得脱团,不得在境外非法逗留,因游客自行原因产生的一切违法事项旅行社和组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游客自行往、返途中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游客自负。
8、港澳游具体行程安排请见:港澳4天3夜观光购物游行程单。
9、需要参加此次港澳游的人员可直接向北京市写作学会外市委(杭州)报名,接受报名或者有关旅游问题的咨询;也可向我会秘书处报名。


组织方:北京市写作学会外事委员会(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中山中路533号304
电话:0571—56571238  15088634384
网络报名:2623976513@qq.com
联系人:张先生


配合方:杭州湖北商会
地址:杭州市玉皇山路76号杭州海勤疗养院海鹰山庄一楼
电话:0571--86813827
联系人:高萌

杭州湖北商会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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