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湖北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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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湖北商会《章程》修改的说明


各位会员、各位领导、各位嘉宾:

受本会二届理事会委托,由我向第三届会员大会报告《章程》修改说明,请审议。

根据杭州市《关于加强异地在杭商会正规化建设大纲》的要求,参照兄弟商会的经验,着眼我会发展实际,对本会《章程》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第五条 本会地址:杭州市玉皇山路76号杭州海勤疔养院海鹰山庄一楼

第十九条会员大会执行机构由常务理事改为理事会,并就其职权、表决、会议等规定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七条 为促进本会的健康发展,本会继续聘请德高望、一贯支持本会工作的老领导、老同志为我会名誉会长、高级顾问外,对工作在社会各界热心商会工作的专家学者经验管理型人士、成立专业咨询委员会(简称专委会)顾问。名誉会长、高级顾问和专委会主任可列席本会理事会、会长办公会议。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经20121020日第三届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附件: 杭州湖北商会《章程》修改稿。

201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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