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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湖北商会第三届理事会换届选举第一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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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于2006年12月成立,第三届理事会已届满。根据本会第三届笫五次理事会审议通过《换届工作方案》,经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就第四届理事会执行机构产生、条件等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职级设置

会长:1

执行会长:1(尊重自愿原则,若无报名或无合适人选,可暂时空缺,待条件符合时补选)

常务副会长: 若干人,原则上湖北省原籍各地市(含省直管市)1

副会长: 若干人, 原则上湖北省原籍各县市均有代表

常务理事、理事: 按会员比例

监事会: 从常务理事、理事中选举产生

秘书长: 专职,从退休人员择优选聘

二、选拔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自愿报名,推荐协商,提倡竞争;既讲民主又讲集中。

三、会长、执行会长条件

1、要有无私奉献精神,本人自愿、热心商会的事业和良好的人格魅力;

2、所办企业有一定规模,在行业有相当影响力,并有支持商会建设和会员发展的经济实力;

3、本人有率领在杭楚商发展的工作思路,活动组织和运作能力。

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参照上述条件。

四、产生程序

1、首先,由具有会员资格并已交纳第三届会费的个人,向商会秘书处提出担任新一届理事会执行机构的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监事等职级书面申请;

2、同时,全体会员根据职级条件,可推荐会长、执行会长;按原籍各地市县协商推荐常务副会长、副会长;

3、根据会长、执行会长自荐和推荐人选,由换届领导小组按照任职条件进行审查,并分别征求商会党委,我会名誉会长、有关高级顾问,驻沪办、市经合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的意见;

4、会长、执行会长候选人要在理事会上进行工作思路演讲,超出规定人数,实行竟选,由参会成员评议并表决。确定的新一届会长班子和秘书长予备人选,要事先书面向市经合办报告;

5、在第三届理事会换届大会上按法定程序进行选举表决。

五、时间安排及要求

1810日一910日,完成新一届理事会执行机构的会长、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自荐和推荐;

29月中下旬完成新一届会长、执行会长作思路演讲和竟选;以及常务理事、理事,监事会成员的确认。

310月份完成新一届会员确认和收纳工作以及换届各项准备;

411月下旬,召开第三届第三次会员大会,完成换届。

5、自荐和推荐意向填毕请于910日前送交商会秘书处。方式:

(1)、从网上下载此表,填后发商会邮箱,商会网址:hzhbsh@163.com

(2)、用个人QQ或微信直接发商会余新洲秘书长

(3)、可到商会秘书处直接勾通       商会电话(传真):86813827

6、附件: 第四届理事会执行机构自荐推荐表 

候选人任职意向.doc


                           201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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