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会财务管理要本着勤俭办会,收支透明,民主决策,手续完备等原则进行管理。 二、本会聘请具备财务上岗证、作风正派的人员作为专职出纳,同时聘请1名兼职会计,具体负责本会财务工作。 三、对本会会员会费、捐赠、经营性和有偿服务收入,按规定一律入账,登记造册,不得建立账外账。 四、对因工作需要的招待吃请,临时性会务开支500元以上须经3人以上确认并签字。 五、正常工作开支,包括办公费、会务费、通讯费开支等,应事先做出预算,经会长办公会议审议后列支。 六、本会专职秘书长、秘书和财务等兼职人员工资、津帖等待遇开支,须经会长办公会议审查确定后,按财务有关规定列支。 七、各项开支需有正规发票,有当事人、秘书长会签,交会长审签,会长参与活动费用由常务副会长会签,方能有效。 八、每年会员大会上,将财务收支情况及执行财务制度情况向会员大会报告。 九、本会监事会有权对本会财务收支情况及执行制度情况进行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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